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董事、副总经理罗功武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罗功武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经审查,罗功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对罗功武先生的聘任。
独立董事:张熔显、蔡永民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