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002540)_公司公告_亚太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时间:

亚太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审议情况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注销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份20,359,837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046、2022-052)。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沈琳、朱弘联系电话:0510-88278652传真号码:0510-88278653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期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的日期为准;(3)清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