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将注销本激励计划中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35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6月4日办理完成上述357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后,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