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尔特”)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向公司提交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内字[2024]0011000134 号),该报告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司尔特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前财务总监黄席利在任职期间可能存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司尔特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
司尔特公司管理层发现该事项后,对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整改措施。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前财务总监黄席利在任职期间可能存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司管理层发现该事项后,对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整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力度。
三、董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存在的缺陷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自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影响。具体如下:
1、2024年,公司要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识别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专项培训,强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管理,通过对各类风险事项过程控制,加强内部监督职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因公司原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黄席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事项,公司将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保护公司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尽最大可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