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_公司公告_飞龙股份: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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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理财产品等)。

2、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其实际收益可能不达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保值增值,进而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其实际收益可能不达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该事项预期可提升资金效益,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制度和规定,在确保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获取投资收益,进而提升业绩水平,增强股东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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