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当前主要业务是汽车热管理领域电子泵业务和民用热管理领域商用液冷泵业务两大板块。
基于民用热管理领域商用液冷泵未来发展空间和战略布局需要,决定以汽车热管理领域电子泵业务和民用热管理领域商用液冷泵业务为划分原则,对芜湖飞
龙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芜湖飞龙继续存续,继承汽车热管理领域电子泵业务;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飞龙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承接民用热管理领域商用液冷泵相关业务。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及具体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芜湖飞龙存续分立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