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