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8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赛维电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2.7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建设规模、目标、周期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个数:(10)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3.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3.04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
3.05 | 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 √ |
3.06 | 限售期安排 | √ |
3.07 | 上市地点 | √ |
3.0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3.09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1)议案3含10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2至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2.7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建设规模、目标、周期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个数:(10) |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3.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3.04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 |||
3.05 | 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 √ | |||
3.06 | 限售期安排 | √ |
3.07 | 上市地点 | √ | |||
3.0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3.09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