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拓(002528)_公司公告_ST英飞拓: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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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1月1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4年1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年2月2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1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6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受赠现金资产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优化及业务收缩的议案》。
2024年7月1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8月2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8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1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2月3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以上内容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按规定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能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报告期内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监事会将积极关注调查进展情况,要求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关担保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成员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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