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002527)_公司公告_新时达: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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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王春祥先生、副总经理蔡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4,027,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2%)的公司董事王春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2、持有公司股份8,315,4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5%)的公司副总经理蔡亮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春祥先生、副总经理蔡亮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春祥、蔡亮。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春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02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蔡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315,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等。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王春祥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蔡亮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保持减持比例不变,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等禁止减持的期间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王春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股东追加承诺公告》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基于对新时达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26日止。”

(二)蔡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股东追加承诺公告》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基于对新时达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新时达股票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26日止。”

王春祥先生和蔡亮先生的上述承诺内容均合规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

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王春祥先生、蔡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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