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002526)_公司公告_山东矿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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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山东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忠

本人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黄忠,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3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任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0年8月至今兼任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兼任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组织召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任职期间报告 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黄忠1010003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与方案进行了研究,也在履职期间研究讨论了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及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经充分发表意见后均无异议通过。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积极开展公司内外审计机

构的沟通、监督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更全方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及子公司华信智能等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2024年3月15日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会、9月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能力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我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并披露了与关联方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发现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及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风险可控,定价公允,且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讨论,认为:上述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其中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准确,符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永拓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现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幅高于市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之间的收入差距畸高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2023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锁符合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忠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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