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_公司公告_天桥起重: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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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对投资进行持续风险管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自有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风控审计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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