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54号《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本次发行对象为李学峰,发行数量为65,375,231股,发行价格为4.20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575,970.2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575,970.20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3,108,407.21元后,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67,562.9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65,010.9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410,959.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1426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的 211752306386银行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2024年11月29日,公司已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款合计人民币271,467,562.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中国银行淄博临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会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 211752306386 |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 注销 |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元)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 211752306386 | 2024年12月27日注销 |
注:期末,募集资金270,410,959.22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节余资金411,940.48元及注销当日结算利息20,717.07元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2023年3月6日起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为30,111.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27,04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自2023年3月6日起截止2024年11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 75,637.01 | 27,457.60 | 30,111.01 | 27,041.10 |
总计 | 75,637.01 | 27,457.60 | 30,111.01 | 27,041.10 |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11,940.48元及注销当日结算利息20,717.07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节余资金主要是尚未置换律师费用188,679.24元、会计师费用28,301.89元,与节余发行费用103,773.59元,以及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30元)91,185.76元形成的。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7,457.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41.1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41.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 否 | 27,457.60 | 27,041.10 | 27,041.10 | 27,041.10 | 100.00% | 2024年9月 | -2,270.29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457.60 | 27,041.10 | 27,041.10 | 27,041.10 | 100.00% | -2,270.2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7,457.60 | 27,041.10 | 27,041.10 | 27,041.1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项目初建产能利用率低,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2023年3月6日起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为30,111.01万元。置换金额为27,041.1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411,940.48元及注销当日结算利息20,717.07元;节余资金主要是尚未置换律师费用188,679.24元、会计师费用28,301.89元、与节余发行费用103,773.59元,以及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30元)91,185.76元形成的。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