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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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3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2 年5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 年6 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特殊情况直接引发的2022 年6 月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日期

根据《关于适用〈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使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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