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日,徐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25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已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徐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1-1 | 5.008 | 250,000 | 0.022 |
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徐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0,370 | 0.12 | 1,140,370 | 0.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592 | 0.03 | 97,592 | 0.00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2,778 | 0.09 | 1,042,778 | 0.0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