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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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6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限计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购买原材料、内部投资、贷款等事项方面享有以下权力,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

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实施;

(二)公司购买原材料、内部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实施。

第九条 超过上述第八条规定限额的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若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畴的事项,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其有关合同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或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条 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经理。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为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总经理聘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以委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二)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

(三)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议记录员等;

(四)应邀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可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每月的总经理办公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总经理根据各方面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点。

(二)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将会议议题、地点、时间提前两天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通知记录。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对研究的问题进行表决。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表决结果进行最终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决策与表决结果不一致时,应在会议纪要中阐明总经理的决策依据。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

(五)总经理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会议中形成的意见进行落实、催办。

(六)总经理要定期对会议决议落实催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经营盈亏情况。

第二十三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律或经合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政策、法律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的修改由总经理组织拟订草案,报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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