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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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353,506.0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1,757,597.9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3,107,683.83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9,743,941.65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章节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现金分红规定,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就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截止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因此,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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