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3,389.30万元,累计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8.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获得主体 | 补助类型 | 补助项目 | 提供主体 | 补助金额 |
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收益相关 | 基于北斗导航综合保障系统的特种车辆车载移动终端技术的研发及其产业化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500 |
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收益相关 | 高成长企业财税贡献补贴 | 合肥市高新区科技局 | 200 |
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 | 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 | 200 |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小额政府补助 (单项不超200万) | 各地方政府等单位 | 2,489.30 |
小计 | 3,389.30 | |||
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8.33 |
合计 | 3,407.63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389.30万元,其中3,364.30万元确认为其他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剩余25万元为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因未完成项目验收而计入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18.33万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3,364.3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