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前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因出售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通信”)和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鹏智能”)产生的投资损失13,000万元不纳入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2021年业绩考核目标由20,000万元调整至7,500万元。
二、 本次修订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
鉴于资本市场对公司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方案的反应以及近期收到投资者的相关反馈与建议,为了充分尊重市场和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也为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讨论后决定修订前次调整方案。
三、 本次修订调整的内容
公司将2021年度从员工持股计划两年考核期中剔除,并顺延至2022年(即考核期为2020年和2022年),顺延后的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中剔除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原承诺2021年完成的净利润4,300万元,同时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并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 内容 | 调整前(前次董事会调整指标) | 调整后(本次董事会调整指标) |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2021 |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 | 2022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 | |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业绩考核目标调整明细如下:
项目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
调整前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注) | 20,000 |
调减: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原承诺2021年完成的净利润 | 4,300 |
调增:公司2022年预计超额完成的净利润 | 4,300 |
调整后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 | 20,000 |
注:该处调整前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标准之(三)、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之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内容涉及《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标准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标准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标准之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四、本次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更好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更好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更好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鉴于关联监事李春燕、张家涛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