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8月18日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家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