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银河电子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73号)核准,银河电子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7,435,892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68,722.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16年9月2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038.85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8,797.12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797.1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1 |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 55,205.87 | 55,205.87 | 42,514.04 | 已结项 |
2 | 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注①) | 42,504.94 | 42,504.94 | 0 | 已终止 |
3 |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 43,620.70 | 37,580.70 | 31,869.61 | 84.80%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②) | 21,533.67 | 15,183.67 | 3,494.39 | 已终止 |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三、本次投资情况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随项目的建设进展而逐步付款,预计阶段性有闲置资金。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拟使用上限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决策程序: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银河电子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银河电子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赵润璋 梁宝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