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同智机电使用上限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