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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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银河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144,340.77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2,477.44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477.44万元。

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55,205.8755,205.8742,514.04已结项
2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注①)42,504.9442,504.940已终止
3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43,620.7037,580.7028,171.5374.96%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②)21,533.6715,183.673,494.39已终止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由于该项目前期政府供地延迟后,导致该项目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项目原计划可使用状态时间,项目进入落地后,又受到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的

影响,工地不能正常施工,对于施工人数也有限制,可开工建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在该宗土地上完成了主体建筑的建设,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厂区道路铺设、绿化等工作。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河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银河电子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银河电子“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赵润璋 梁宝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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