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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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0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相关规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围绕主业,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即不超过 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江苏有线股票45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
江苏有线168,3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0168,300,000.000-19,350,000.00-19,350,000.00148,95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可转债打新收益23,687.32元,具体如下:

股票/可转债成本价(元/股)出售价格(元/股)报告期收益(元)
兰剑智能27.772.222,208.18
可转债1000元/手1,479.14
合计23,687.32

除上述证券投资事项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活动。

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内控制度,严格把控证券投资的风险。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证券投资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2020年度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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