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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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王军、张拥军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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