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围绕主业,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即不超过 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