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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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2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次减持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52,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徐敏女士于2019年9月20日减持420,500股,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徐敏女士自进展公告后未再减持,截至2020年2月21日减持时间届满,徐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420,5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1日,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
徐敏集中竞价交易2019-9-204.255420,500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减持前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徐敏1,810,8700.161,390,3700.1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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