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银河电子集团 | 为第一大股东 | 81,000,000 | 2018年7月3日 | 2019年12月4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3.83% |
6,000,000 | 2018年8月29日 | 2019年12月4日 | 2.51% | |||
7,000,000 | 2018年10月29日 | 2019年12月4日 | 2.92% | |||
合计 | -- | 94,000,000 | -- | -- | -- | 39.26% |
二、本次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银河电子集团 | 为第一大股东 | 83,000,000 | 2019年12月5日 | 2020年11月17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4.67% | 流动资金贷款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39,420,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5%,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7,0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9.75%。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银河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