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银河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51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刚 | 徐鸽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和路66号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和路66号 | ||
电话 | 0512-58449138/0551-65324452 | 0512-58449138/0551-65324452 | ||
电子信箱 | law@yinhe.com | yhdm@yinhe.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99,754,842.60 | 719,509,526.92 | -16.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002,265.23 | 73,693,830.92 | 2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1,572,444.72 | 37,508,503.99 | 90.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7,127,344.88 | -16,361,189.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43 | 0.0648 | 3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43 | 0.0648 | 3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2.03% | 0.7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57,003,038.85 | 3,621,115,760.77 | -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74,657,778.41 | 2,389,674,697.83 | 3.5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8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25% | 239,420,401 | 10,897,435 | 质押 | 178,000,000 | |||
张红 | 境内自然人 | 8.74% | 98,467,868 | 73,850,901 | 质押 | 30,000,000 |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2% | 39,677,533 | 0 | |||||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00% | 33,782,050 | 33,782,050 | |||||
林超 | 境内自然人 | 2.48% | 27,973,316 | 27,973,316 | 质押 | 27,973,316 | |||
张恕华 | 境内自然人 | 2.45% | 27,541,430 | 20,656,072 | |||||
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8% | 23,460,000 | 0 | |||||
张桂英 | 境内自然人 | 2.02% | 22,800,000 | 0 | |||||
林增佛 | 境内自然人 | 1.97% | 22,226,486 | 22,154,886 | 质押 | 22,154,886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3% | 21,794,870 | 21,794,87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张红和张恕华为姐弟关系。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围绕发展优势业务、提高经营质量的宗旨,共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1%。公司三大业务中,智能机电类业务得益于军品业务的持续增长,整体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得益于充电桩及DC/DC模块的增长,取得了良好的开端,而经过公司近两年对机顶盒业务的收缩转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支增效,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上半年扭亏为盈。
1、智能机电业务
报告期内,在军工智能机电业务领域,同智机电通过强化自身业务能力,不断的加大自主研发项目来拓展新业务,从而增强自身盈利水平,业务保持了稳步增长。其中,公司特种车辆的智能供配电系统、电源管理系统、环控系统得到了发展,2018年,同智机电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在合肥高新区开工建设,报告期内,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投入6,692.14万元,进展顺利,预计2019年底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这为公司特种智能机电业务后续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在结构件智能制造业务领域,福建骏鹏的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在福州长乐区新设立的福建银河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正加快建设,预计2019年9月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建成后预计智能制造产能和规模都有大幅提高,这将为公司今后迎接大批量订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嘉盛电源及银河同智业务开展良好,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抓充电桩、DC/DC模块、车载电动空调压缩机等业务,减少非主营业务开发,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提供更多资源支持,通过狠抓质量,提升效率,业务情况逐步改善。下一阶段,公司在扩大营销的同时,一方面将继续加大重点项目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管控,成本管控,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标准,同时要抓好团队建设。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机顶盒1.35亿元,经过公司近两年对机顶盒业务的收缩转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支增效,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上半年扭亏为盈。目前整个智能机顶盒的需求仍然存在,但市场竞争激烈,在这个基础上,下一步公司紧抓重点优质客户,提升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围绕物联网、5G、智能家居、智能控制等领域,引进或开发新的项目、新的产品,加快业务转型。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重点发展以军用特种车辆和新能源电动车零部件业务,加大研发及市场投入,进一步扩充产品业务线并加大市场推广,提升销售和利润规模,新能源电动车在聚焦现有的电动空调压缩机、车载充电机、电源等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入扩充其他零部件业务;对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围绕智能家居硬件终端,积极引进或开发新的项目及产品,加快转型,使公司各板块业务均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26,468,968.22元。 |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75,532.62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75,532.62元。 |
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应收账款”减少期初金额3,435,621.17元,“其他应收款”增加期初金额55,478.85元, “未分配利润”减少期初金额3,380,142.32元。 |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减少“管理费用”上期金额60,560,696.59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修订后的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方法从"已发生损失法"调整为"预计信用损失法",以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为核心,结合预期回款情况,考量客户的关键财务指标后,细化资产组分类及调整资产组计提比例,进行减值计提。通过计算,影响资产负债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金额 3,380,142.3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骏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2019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