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3日在黄山德懋堂度假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吴刚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吴雁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拟聘任吴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推荐函。在规定时间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