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2月18日

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9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后,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红先生、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孙胜友先生、吴刚先生、徐敏女士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被提名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上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孙胜友先生、吴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吴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王军、张拥军日期: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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