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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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2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月27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85人,实到职工代表80人,会议由工会主席顾革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以80票一致同意选举王春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春亚,女,1978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 年 6 月毕业于沙洲职业工学院计算机系。自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干部。

截止目前,王春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春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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