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其中监事李春燕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顾革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