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6银河E1”,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36个月,银河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7,000万股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一并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对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由于公司权益分配、股价波动追加质押股数、部分回售等因素影响,截止目前,银河电子集团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1,460万股公司股份,可交换债券余额为5.5亿元。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根据《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为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2017年6月29日)至本期可交换私募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现公司接到银河电子集团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将于近期启动换股流程,换股全部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持股比例预计将下降5%- 8 %,本次换股结束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