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未达到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984.912 万股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达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的 44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上述两笔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该事项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3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嘉盛电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回购嘉盛电源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及返还现金股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由于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依据资产收购时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原股东张家书按照其在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持股比例 60%承担补偿责任,并优先以其认购并持有的公司定向增发股份进行补偿,公司拟回购注销 110.0565 万股定向增发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该事项尚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4,184.3083 万股减少至 112,643.0898 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