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月 14 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陈友春、黄雄、于北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革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庞鹰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附件:庞鹰简历 庞鹰 女士:1963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电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江苏亿新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亿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亿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银河亿宁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监事。 庞鹰女士现持有本公司 0.55%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庞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