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注销因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等情况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222.2863 万元。 现章程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209.7063 万元。 原章程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14,222.286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4,222.2863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章程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14,209.706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4,209.7063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