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一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4.2 万股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达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的 5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72,487,802 元减少为 671,895,802 元,该事项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