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获悉银河电子集团已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 银河电子集团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36个月,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用协议认购的方式发行。银河电子集团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100,000万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9%/年。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起始点为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换股期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