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红、白晓旻、陈友春、黄雄、于北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海润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