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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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2月2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张恕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周黎霞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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