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范围为: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5 年度合并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的合并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子公司之间往来的增加,公司为了内部资金的统一调配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分类中的其他部分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考虑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子公司之间往来的增加,并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往来情况,为了公司实现内部资金的统一调配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按照 2015 年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5 年度合并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无实质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