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银河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红、独立董事陈友春、黄雄、于北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收购福建骏鹏及嘉盛电源股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收购福建骏鹏及嘉盛电源股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等事项;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4、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