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8 月 24 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2.77 元/股调整为 6.18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变,为 8.29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蒋永峰和赵国锋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而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不符合解锁条件,需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 6.185 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两人所持有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二和议案三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专项授信额度,限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授信额度,其中,基本授信额度最长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循环额度;并购贷款业务期限最长为 3 年,一次性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 年 8 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上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