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_公司公告_银河电子: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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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56816.191 万股的 0.18%;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 名; 3、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7 日; 4、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 年 6 月 17 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9 元 3、本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 人,授予的预留权益数量为 100 万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0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56816.191 万股的 0.1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解锁,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第一个解锁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第二个解锁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在解锁期的 2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绩效考核目标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13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第二个解锁期 以 2013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依照相应比例解锁,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授予数量 占预留部分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授予比例 1  白晓旻  副总经理  80 80% 2  吴刚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 20% 说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名单和数量与公司在 2015 年6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的数量完全一致。 8、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预留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510314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根据贵公司 2015 年 6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29元/股。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止,2 位激励对象予以行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290,000.00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69,161,91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569,161,910.00 股。 三、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7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增加额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 数量(股) 比例 %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455,842 30.00% 1,000,000 171,455,842 30.12%1、国有法人持股 9,548,068 1.68% 9,548,068 1.68%2、其他内资持股  128,737,952 22.66% 1,000,000 129,737,952 22.79%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3,800,000 2.43%  13,800,000 2.42%境内自然人持股 114,937,952 20.23% 1,000,000 115,937,952 20.37%3、高管锁定股 32,169,822 5.66%  32,169,822 5.65%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7,706,068 70.00%  397,706,068 69.88%三、股份总数  568,161,910 100.00% 1,000,000 569,161,910 100.00%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569,161,91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119 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68,161,910.00 股增加至 569,161,910.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 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持有公司 34.64%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银河电子集 团持有公司 34.58%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 化。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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