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汪国兴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汪国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汪国兴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国兴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陈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陈泽新先生关于职工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卸任监事职务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泽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任职为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简历陈泽新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企业纳税筹划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13年8月历任公司会计助理、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3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4年5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泽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泽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并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