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且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对职工董事人选进行了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吴文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第七届职工董事简历吴文水,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支行行长、分行行长助理;2008年2月至2018年8月任中信银行莆田分行副行长;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法律保全部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风险部二级专家;2025年6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风控部总监。
截至本披露日,吴文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文水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