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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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目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华”)100%股权以26,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NUEVA CO.LTD。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保证金人民币 1.4 亿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方:NUEVA CO.LTD

乙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海口芯悦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甲方应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2.6亿元(人民币)。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股权款支付,乙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保证金:各方约定2023 年7月18日前,丙方代甲方向乙方支付1.4亿元(大写: 壹亿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美元、港币)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

(2)在协议约定时间内,甲方每支付一笔费用,乙方向丙方退还等额的保证金。

(3)上述股保证金款项由交易对手方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

(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协议约定的保证金人民币 1.4亿元。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加快收回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该事

项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将敦促交易对方按约定履行付款承诺,切实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可能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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