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管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2022年度,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蒋晖 |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 7 | 2 | 5 | 0 | 0 | 否 |
任泳霞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已于2022年11月2日离职) | 6 | 2 | 4 | 0 | 0 | 否 |
欧杰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已于2022年6月2日离职) | 2 | 2 | 0 | 0 | 0 | 否 |
沈子荣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 5 | 5 | 0 | 0 | 0 | 否 |
王双霞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 1 | 1 | 0 | 0 | 0 | 否 |
2、会议议案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沈子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二)发行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五)发行数量
(六)限售期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处置方案
(九)上市地点
(十)决议有效期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部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各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正在持续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本年度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严格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2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所有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均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秉承恪守职责、勤勉尽责的原则,继续严格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1、定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学习其他公司监事会工作经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每个监事会成员都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掌握公司运营情况,成为公司生产运营的骨干,为更好的行使监事的职责、解决公司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2、依照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督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执行、决策表决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督促法人提高治理水准,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合理、规范。特别是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验收,以及帮助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下公司的经营决策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全方位了解监管信息。加
强财务核算审计与管理,认真检查财务报表,对重要科目进行专项核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