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目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华”)100%股权以26,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NUEVA CO.LTD。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香港达华,香港达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董事王天宇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拟出售标的公司拥有高通量卫星轨位,与上市公司卫星互联网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不太确定出售后是否影响公司发展战略,所以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